第二阶段:2000年2月26日——8月31日为全面创建阶段。
(一)全员启动,大造声势,努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2月26日,召开创建“平安大道”誓师大会,届时由市上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二)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召开新闻发布会,确定“平安大道”总体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媒体组织宣传报道,定期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播发创建信息和交通公益广告。
(三)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2月29日前,沿线各交警大队、派出所向所在支队、分局签订责任状,中队要向大队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
(四)完善公路交通设施。根据创建要求,公路交通部门要完善好312国道公路设施,统一公路设施规格。包括道路标志、标线以及灯箱式、永久性制式宣传牌、标语。
(五)各区、县、乡镇、村委要召开沿线材(居)委会会议,做好村(居)民的宣传教育,落实好“交通安全村”各项工作。包括设置村交通安全宣传墙报、确定交通安全员,设置宣传教育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及签订安全公约、路面报警电话、设立安全村驾驶员和机动车档案等内容。
(六)市教委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学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将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12岁以上学生中实行“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行为与评优活动挂起钩来。
(七)落实路面警力,建立科学的勤务机制,实行24小时路面监控。交警大队、分县局、派出所要建立公路巡警队、派出所、刑警队协作配合机制,区分任务,明确职责,统一指挥,分头落实。公路巡警能够对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快速反应、先期处置;派出所要强化沿线人口管理,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能够及时受理、处理治安案件;刑警对发生的车匪路霸等刑事案件能够及时立案、迅速侦察。公路巡警队要“全天候”随时接警、快速出警,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置。
(八)开展交通整治,清理路障,确保312国道西安段交通安全畅通,秩序良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依照交通法规,处罚纠正超载、超速及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车辆等违章行为,同时,会同市容、公路、工商等职能部门上路开展联合交通整治行动,清理公路两旁的违章建筑、路障。
(九)根据公安部要求和省公安厅《全省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装备标准》,需完成人员编制、装备补充及办公生活用房的建设。
修建办公用房和装备器材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核定;人员编制由市公安局、市编办联名向省主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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