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造林绿化处(云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起草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方面的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编制全省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指导部门造林和城市绿化;负责全省营林生产的调度、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并指导各类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国有林场(苗圃)、乡村林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森林公园建设;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工作及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和绿色扶贫等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三)资源林政处
组织起草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省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并审核监督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组织和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加工、经营与运输;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负责按国家规定对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的转让;指导、管理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监督全省林政执法管理,指导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和林政稽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山权林属纠纷。
(四)森林防火处(云南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起草森林消防方面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上报和发布森林火灾信息;负责组织全省护林防火机构及其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对省内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协助厅领导联系森警总队;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特大森林火灾案件。承担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研究提出全省林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计划,协助起草有关法规、规章;拟定全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根据委托配合有关处室承办行政诉讼和负责行政复议;负责指导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指导、承办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务。
(六)计划财务处
研究提出全省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省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审核省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并监督国家和省下拨林业资金的使用;负责全省林业行业会计核算和林业规费的管理及监督;管理和监督林业国际合作项目资金;负责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统筹资金;负责全省林业生产数据统计;根据省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以及厅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协调、指导内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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