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行政处
组织拟定行政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外事活动及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出国人员用汇;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会同分管部门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提出预算安排;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七)政法处
参与拟定行政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会同分管部门和单位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提出预算安排,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八)教科文处
组织拟定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会同分管部门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提出预算安排;审核提出分管部门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九)经济建设处
管理有关专项储备经费和风险基金,以及粮油价差补贴和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参与研究制定我省贯彻国家重要商品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并监督检查;负责省级重点项目财政性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参与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和投资政策研究等有关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会同分管部门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提出预算安排;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农业处
拟定和执行全省财政支农政策和农业财务管理办法;管理省农业方面的事业经费和有关专项资金;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会同分管部门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提出预算安排;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及编制年度滚动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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