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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全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宣传、落实农税政策、法规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编制收入计划,负责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事宜。
  (十六)债务处
  研究政府债务政策,统一管理省政府对外债务和债权;编制政府债务预决算和偿债计划;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输出人银行贷款的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并负责贷款的管理;指导河南省国外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十七)会计处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令、规章和制度,拟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管理全省会计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实施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工作。
  (十八)统计评价处(河南省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定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制定清产核资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全省城镇集体资产的管理。
  (十九)监督检查处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财税稽查的政策和制度;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检查处理违反税收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和案件;负责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厅内各处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厅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河南省财政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63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5名,处级领导职数5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核定编制8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
  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及驾驶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成立河南省国外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准备、资金及财务管理、报账提款审核、监督和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综合性贷款项目的实施工作。机构规格相当于处级;核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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