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出租车车身改色收费标准的批复
(藏价费字[2000]第071号 2000年7月15日)
拉萨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全市出租车车身规范,统一改色定价的请示》(拉公发[2000]176号)文悉。为了进一步加强你市出租车交通安全及治安管理,争创“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你局对全市出租车实行统一着色,经研究,同意你局上报的收费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出租车车身全车改色费1670元;车身半身着色费835元。
2、对车辆改色完后,办理行驶证以及过户、拍照等均实行免收一切费用。
二、收费单位对上述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