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今年7月份开始,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将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逐步纳入社会化发放。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市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面达到100%。
三、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原则和形式
(一)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要以就近、安全和方便离退休人员为原则。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全力以赴地抓好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要做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企业、代发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要加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监督和检查,对在社会化发放工作中出现的截留、挪用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的问题要及时查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采取欺骗手段冒领养老金,违者要依照国务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制定周密的社会化发放工作计划。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社会化发放工作。要制定社会化发放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对社会化发放情况进行考核。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科学规范的社会化发放操作程序,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要注意加强社会化发放的宣传和咨询,认真听取企业和离退休人员对社会化发放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要求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局(简称代发服务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双方必须签订《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委托银行代发,要与市支行一级银行签订协议。各代发服务机构所属营业网点应为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提供便利服务。要为每一位离退休人员办理个人活期储蓄帐户和储蓄卡,并开设养老金发放窗口。为支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各代发服务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代发养老金业务(包括异地支付)时,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企业及离退休人员免收手续费。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全力以赴地抓好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要做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企业、代发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要加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监督和检查,对在社会化发放工作中出现的截留、挪用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的问题要及时查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采取欺骗手段冒领养老金,违者要依照国务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