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信息产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利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信息产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利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川办发[2000]75号)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发[2000]6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委发[2000]19号),组建四川省信息产业厅。省信息产业厅是主管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业,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二000年七月七日

四川省信息产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利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职能。
  1、原省电子工业厅的行政职能。
  2、原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职能。
  3、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行政职能。
  4、原省广播电视厅承担的广播电视传送网(含有线电视网)与技术发展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的行政职能。
  (二)转变职能。
  1、将电子信息产品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技术情报的收集发布、信息提供和技术培训及相关数据统计等服务职能交给事业单位。
  2、取消对原电子工业厅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信息产业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信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省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负责信息产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二)研究拟定全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省公用计算机网和广播电视传送网及其他专用信息网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三)组织贯彻执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软件业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与技术标准;负责有关信息产业技术标准的备案工作。
  (四)组织拟定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负责全省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和无线电台(站)设置的审核报批与管理;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监测与管制;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管理市、地、州一级无线电派出机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