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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移动电话入网费实行阶段性下浮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移动电话入网费实行阶段性下浮的批复
(辽价重字[2000]10号 2000年7月18日)
辽宁移动通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移动电话入网费实行阶段性下浮的请示》收悉。为促进电信市场消费,提高我省移动电话普及率,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移动电话入网费实行阶段性下浮。移动电话入网费标准由现行每部500元调为400元以下,省移动通信公司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入网费标准,报省物价局备案。上述标准执行期至200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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