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对各级机关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掌握其变化规律,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国家信访局。
(八)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管理信访档案。
(九)承担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处理工作和人民来访接待工作。
(十)管理信访局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人事及领导班子;指导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处室
根据上述职责,信访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如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承办局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中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信访情况的统计、信息工作;编发内部业务指导资料。
(二)驻省委信访处
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省委、省委领导同志的来信和到省委机关的来访工作;受理涉及地方问题给省委和省委领导同志的军队来信、来访工作;办理中央及其有关部门下转省委的人民来信工作;督办中央及省委领导批办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筛选重要信息,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和反映的突出问题,编报信访情况反映和信访摘报;按上报要求参与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办案件,办理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驻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处
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省人大常委会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及其有关部门下转的人民来信工作;督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办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筛选重要信息,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和反映的突出问题;编报信访情况反映和信访摘报;按上级要求参与组织、协调有有关部门查办案件,办理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