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6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负责省政府会务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活动安排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秘书处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文字把关、印制和机要、保密、印鉴管理及文书档案工作;承担全省政府信息网络的规划、指导和办公厅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值班工作。
  (三)督查处(河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省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全国和本级人大、政协交省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省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四)信息处
  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分析和新闻联络工作。
  (五)研究室
  负责省政府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
  (六)金融联络办公室
  负责金融方面的联络工作,办理有关文电等事务。
  (七)一处
  负责省长日常活动安排、省长重要讲话的起草和整理工作。
  (八)二处
  办理发展计划、财政、税务、人事、编制、体改、外事、旅游等方面的文电,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九)三处
  办理农、林、水、供销、乡镇企业等方面的文电,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四处
  办理文化、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商业、粮食、市场建设等方面的文电,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一)五处
  办理城建、交通、环保、国土资源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文电,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二)六处(挂河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办理工业、外经外贸和口岸的规划、申报、审批等方面的文电,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三)七处
  办理公安、司法、监察、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信访、工商、统计、审计、药品监管、卫生、计划生育、民族宗教、军政军民关系等方面的文电,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四)八处
  办理科技、质量技术监督、保险、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的文电,承担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五)人事处
  负责办公厅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职工培训教育等工作;承担办公厅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办公厅机关出国人员政审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代管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六)行政保卫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