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公安县远东客运代办处铁路客票代理收费的批复
(鄂价交能函字[2000]91号 2000年8月3日)
荆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公安县代售火车票手续费的请示》(荆价重[2000]第2号)收悉。经审核,公安县远东客运代办处开展铁路客票代理服务,符合国家计委、
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联运代理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公安县远东客运代办处收取铁路客票销售服务费,其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票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146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