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全省国家公务员测定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省政府各部门的全省性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和人员;依法承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七)人才流动处
拟定全省人才流动的政策和规定,指导全省人才流动、人才市场建设工作;负责人勇于争议仲裁工作;拟定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省人才市场的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政策,办理省级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负责为民族地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承办西藏、三州汉族干部的内调安置工作;提出我省国家急需、应予重点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省属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参与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家属“农转非”、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政策和计划;参与制定全省高校毕业选调生计划和选拔、派遣及锻炼期满后的接收安置工作;拟定外资、外国企业驻川机构中方人员管理政策。
(八)工资福利与退休处
综合管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拟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福利、工龄计算、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体制改革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提高退休费待遇的工作;参与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休政策。
(九)培训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四川行政学院及机关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培训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负责培训教材审定;负责全省人事系统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全省非教育系统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及有关管理工作。
(十)四川省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四川省外国专家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方针政策;拟定我省引进国(境)外智力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引进国(境)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在川工作的外国专家及办理外国专家资格认证的工作;归口管理全省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工作;管理国家和省的引智专项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引智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承办对有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的宣传、安全、保密工作;监督、协调各地、各部门的引智工作;指导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秘书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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