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承办厅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和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起草地方性外经贸规章和有关文件及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加入WTO后本省有关涉外经贸法律。法规及执行细则;负责协调对外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外国对本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组织对外经贸法律交流和国内外有关法律培训,收集、反馈外经贸政策、法规、信息及提供机关的咨询服务;协调调研工作,对外经贸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四)经济运行调节处
指导和规范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预测和掌握全省进出口贸易成本、盈亏、资金需求及外贸经济运行情况;指导外贸行业境外财务和外经贸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各项外经贸业务资金、专项基金、外事经费等;负责厅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报账工作和机关经费预决算的编报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全省出口信贷、出口退税的协调、出口退税的稽核及企业办税员、财会人员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年检工作;负责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下的资金监督管理,参与项目筛选、审定工作;编报、管理厅机关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财务决算和集团购买力审核工作。
(五)外国投资管理处
指导、管理和协调全省外商投资工作,草拟全省外商投资的政策、规章、措施,制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和执行本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年度计划,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负责申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规范管理全省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和合同情况,组织和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及产品出口型、技术先进型外商投资企业的认定工作;审批或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出国团组;负责吸收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与进出口情况业务统计及分析监测工作;提供利用外资相关业务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负责外商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与管理工作;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的工作。
(六)进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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