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统筹安排和管理本省与外国使馆、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与外国使馆、领事机构的交涉事宜。
8、负责对来我省工作的外国专家和来我省采访的外国记者的归口管理。
9、负责我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进行联系事项的汇总及报批,负责处理我省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审批、发证和签注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处理涉外案件;负责全省外事干部的岗位培训,负责做好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11、承办省委、省政府以及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了解全省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并制定侨务工作发展规划。
2、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侨案件及民事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
3、负责归侨、侨眷的身份认定工作;了解和掌握我省在海外知名人士情况,做好与海外侨胞的联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推动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的开展。
4、负责来皖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中的重点对象的接待工作;负责华侨回我省的安置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回我省定居工作。
5、负责侨汇、捐赠管理工作。
6、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侨办、港澳办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设7个职能处:
(一)人事秘书处
协助管理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机关文电处理、信息、档案、保密、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外事侨务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承办全省翻译系列专业职务的评审。
(二)综合业务处
承担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外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外事工作动态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和审核综合性文稿,组织协调机关调研工作,提供有关资料,编辑《外事与侨务》,归口管理礼宾、外国记者、外国专家等工作。
(三)出国(境)管理处
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确认、审核和护照的颁发以及签证、认证工作;负责因公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审批、确认、审核以及通行证的签发、签注工作;拟定并实施省级团组出访计划,协调落实省级出访团组回国后的有关事项;负责出境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掌握出访团组(人员)在外工作情况;依法参与处理涉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