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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近期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认真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是组织收入、为国家和地方财政作贡献的有力保证,也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的需要。要牢固树立税收为经济服务的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和发扬“四铁”精神,以实施“管理工程,素质工程”为重点,以深化征管改革为动力,严格执行税收执法程序和税收征管工作规程,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约机制,改善税收秩序,净化税收执法环境,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的振兴和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积极发挥税收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全力支持市委提出的“五个工程”的顺利实施,坚持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税收保证;要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关系,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另一方面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扶持企业发展;要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促进税收服务水平的明显提高。
  (五)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设施,继续完善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服务设施齐全、清新舒适的办税环境,结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坚持软硬环境一起抓,为纳税人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市局成立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玉平,副组长:刘楚才、刘国练、韩振远、王永涛、赵一夫、梅林晶,成员由机关党委、人事处、基层指导处、征管处、办公室、机关纪委、监察室的主要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为使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责任明确,市局党组成员继续按照所分管的廉政责任区,履行领导、监督、检查职能。
  四、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地税系统近期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阶段。(时间:7月一8月)。按照《全市近期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在此基础上重点检查纠正不利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检查纠正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检查纠正机关管理、服务、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一个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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