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研究制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指导全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全省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工作,负责协调全省综合交通和外贸货运工作。
(十一)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规定,管理省煤炭工业局和省冶金建材、石油化学、纺织、贸易、机械、轻工等6个行业管理办公室;领导省盐业管理局。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设19个职能处(室、局)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催办查办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及应用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机关服务中心。
(二)综合与法规处
综合协调委机关业务工作;综合分析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国民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参与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组织编制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与经济运行有关的财税、金融政策建议,协调工贸领域中的信贷、资金问题;负责企业封闭贷款工作;组织综合性经贸法规的起草,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行业法规的拟定和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全省典当行业,拟定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典当行市场准入和退出以及日常业务监管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全省经贸系统及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网络的建设及运行维护;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报告。
(三)经济运行局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生产和流通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生产调度和扭亏增盈专项资金的申报、可使用和管理,对企业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预测;负责企业运行中能源的平衡、衔接,参与能源、运输价格调整和电力分配计划的制订;组织拟定和实施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化肥等重要产品的生产、进出口运行衔接方案,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的建议;负责重要物资、能源的紧急调度和运输;组织协调军工科研生产和军转民的有关问题;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与交通、邮电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组织全省集装箱运输、联运和国际多式联运工作;负责外贸货物运输协调工作;组织全省农村电话推广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