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定全省企业注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办法,对系统企业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系统企业年检,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组织指导本系统的企业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七)外资企业登记监管处
负责全省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驻陕分支机构和外国承包商的注册登记,根据授权核发证、照;对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实施年度检验,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本系统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商标广告监管处
负责全省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印制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商标和监督管理商标代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商标评估机构的工作;认定和管理陕西著名商标,组织全国重点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评选推荐工作;研究制订广告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广告发布标准;负责广告经营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负责系统广告管理工作;指导广告协会的工作。
(九)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
研究拟定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具体办法;指导全省工商系统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私营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的验照贴花,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十)计划统计处
研究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负责系统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负责系统统计工作,汇集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财务报表;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系统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实施;负责系统个人养老、医疗、住房三项基金的管理工作和固定资产、装备、房改及计算机网络信息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系统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具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调查研究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协调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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