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厅文[2000]49号)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八月八日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印发<中共河南省委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3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简称河南省信访局)。河南省信访局列省委机构序列,是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管理,以省政府办公厅管理为主的负责全省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省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代表省委、省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省委、省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来省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省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省际活动。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