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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能源处
  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省能源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和转报大中型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省节能政策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十三)交通处
  研究提出全省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省交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和转报全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省公路、航空、铁路、水运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十四)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省高技术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高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安排全省高技术重大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核和转报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及产业化前期重大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
  (十五)经贸流通处
  研究提出全省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编制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年度计划及重点商品的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关于粮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计划和指导、监督重要商品国家订货、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审核和转报重点流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
  (十六)社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省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重大项目。
  (十七)民族地区经济处
  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对民族地区经济的对口支援;转报、安排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
  (十八)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计委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人才培训工作。
  (十九)省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省国民经济动员重大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三线企业调整搬迁,并协调解决调整搬迁中的遗留问题。
  (二十)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挂攀西川南地区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牌子)
  研究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攀西川南地区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安排攀西川南地区开发基金并协调有关问题;承办省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和攀西川南地区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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