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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省质监局招待所客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省质监局招待所客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川价函[2000]201号 二000年七月二十六日)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招待所:
你所《关于申请核定客房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你所投入较大资金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后的客房设施设备条件,及综合的服务质量,经研究,现将你所客房收费标准等事项批复如下:
一、
核定的客房收费标准
二、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你所可据具体情况自行向下浮动。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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