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0]费字264号 2000年7月25日)
省教育厅:
省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收费项目已经省财政厅闽财综(2000)52号批准立项。经研究,现就有关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注册建档费,按每生150元一次性收取。
二、学费(含课程费、考试费、毕业证书审核费等),实行按学分收取,本科每生每学分70元,专科每生每学分55元,对补考考试费可按50元/人.门收取。各专业课程设置和学分计算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0年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除收取注册建档费和学费之外,学校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