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交通行业经济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工作;组织起草我省地方交通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行业经济政策的协调、拟定、检查、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三)综合计划处
组织编制全省行业发展规划,拟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及开工审查和交通重点工程的后期评估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招商引资和设备进口的有关工作;拟定交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推进科研体制改革;组织指导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经济和科技信息工作。
(四)基本建设处
负责基本建设综合工作,参与编制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权限内的基建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监督协调项目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推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定额管理。
(五)综合运输处
组织、指导全省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市场调查,综合分析、预测交通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维护全省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春节运输及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军事行动等紧急运输任务的完成;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汽车维修市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和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运输质量管理、节能等工作。
(六)财务处
拟定全省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办法,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交通规费征收政策;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会计人员管理;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指导路桥收费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及财政、税收、信贷、引资等协调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七)人事教育处
指导全省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厅管干部的选拔考核;负责交通系统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技师评定、技工等级考核、智力引进及外事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厅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厅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八)交通战备处(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省交通战备有关规划、计划的制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拟定战时交通、通信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战时组织全省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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