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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基本建设体制改革和有关法规;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编制重点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监督、检查重点建设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厅管建设项目开工审批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监督、工程概预算调整和稽察工作;承担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省电力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城市规划处
  研究起草全省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监督全省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的综合协调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指导全省城市空间合理开发和利用;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工作;指导全省城市规划、专业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建筑管理处
  负责全省建筑行业管理;拟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建筑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建筑业技术进步、散装水泥推广、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制品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电梯安装、塔机拆装、建设监理单位和招标投标代理、工程代理、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或申报工作;对省外、国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进行验证、注册管理;负责项目经理资格认证,参与全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七)勘察设计处
  综合管理全省勘察设计咨询业工作;拟定行业发展及体制改革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技术标准以及规章制度;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省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认证工作和参与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的资质认证工作;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应用;参与全省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工程师的管理;拟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地方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勘察设计任务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管理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对进川从事勘察设计的单位进行验证、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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