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
  (十一)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省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全省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三)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四)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省建设厅设13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文电处理和外事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厅的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管理文书档案和城市建设档案;负责管理厅机关固定资产、行政财务、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厅机关并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机要和保密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控对外合作交流处牌子)
  组织拟定全省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行业技术引进规划、利用外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计划;综合管理各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检查指导城市维护费的合理使用;指导监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管理和监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建设系统统计、信息工作;综合协调建设系统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报批;负责厅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指导对外劳务合作、劳务基地县建设和厅驻外办事处的工作;负责建筑企业参与国(境)外经营权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三)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定建设行业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各项改革方案;组织政策调研,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建设系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宣传教育和直属单位的改革工作;指导和协调建设系统的社团工作。
  (四)重点建设管理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