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业布局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要逐步打破区域和行业限制,加快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等事业的调整步伐,突出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对一些业务不足、布局分散、重复设置、效益低下的事业单位进行“关停并转”,优化重组事业资源。按照事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大力推进事业单位的改制、租赁、承包、兼并、联合、拍卖等项改革,提高国有事业的整体素质。改革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深化人事、分配等项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的市场发展活力。放宽对民办事业的市场准入条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事业。
调整资源配置方式,促进资源共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社区化建设的要求,逐步剥离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机构和设施,大力推进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切实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资源配置方式,对事业发展的布点,通讯、计算机网络建设,教学、科研、医疗、办案等方面的大型装备和重点设备的配置等,要推进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投资浪费。
四、深化财政预算改革,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预算管理在财政支出管理中居于核心和关键地位。各级政府要在界定支出范围、调整支出结构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深化财政预算改革,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王者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的预算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充分接受民主监督,进一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加快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继续完善“零基预算”方法,积极推行“绩效预算”和“目标预算”,将财政对事业发展的投入方式,由对机构和人员的一般支持,逐步转为以项目为主的重点支持。建立预算项目备选制度,将编制年度预算和编制中长期预算结合起来,逐步编制滚动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前半年到一年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论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主要综合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预算论证委员会,提交人代会审议的预算必须事前经过预算论证委员会的论证。
继续推行综合财政预算,全面建立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深入贯彻《
安徽省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皖政[1998]41号),将单位各项收支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政府财政预算内外财力。全面落实财政性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广泛推行“收缴分离”和“罚缴分离”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全面建立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以部门为主体和依托,将预算编制和下达到部门,单位收支归口到部门,全面反映部门收支情况,增强部门的预算管理和执行责任,规范财政与部门的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