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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四)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体制和政策;研究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外汇、收入分配、就业保障等宏观体制以及各类要素市场的改革问题。
  (五)组织研究全省开放开发工作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问题;研究我省涉外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省政府体改办设6个职能处和机关党委:
  (一)秘书处(人事处)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财务、行政及后勤、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和培训及外事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催查办、建议和提案工作;指导学会、协会的工作;牵头承办目标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研究改革中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政策,组织研究分析改革形势、动态和有关重大课题;指导城市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开展经济体制改革宣传;负责资料、信息和综合统计工作,编辑《四川改革》杂志和《改革内参》。
  (三)产业与市场体制处
  负责研究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改革问题;研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所有制结构调整、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体制和政策;指导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研究和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
  (四)县区体制处
  负责研究和指导县(区)综合配套改革;负责城市改革与农村改革的衔接、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改革政策;参与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改革试点;编辑《四川县区综合改革简报》。
  (五)宏观与社会体制处
  负责宏观经济管理体制重点问题研究和经济形势分析;研究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外汇、收入分配、就业保障等宏观体制改革。
  (六)开放与开发体制处
  负责研究论证我省对内对外开放中与体制有关的重大问题;研究推进涉外体制改革,进行经济体制比较研究。
  机关党委
  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省政府体改办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3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机关党委书记按省委规定配备;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办事机构负责人)。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不设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党组可设纪检(监察)员,所需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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