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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关于调整山东国际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机组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关于调整山东
国际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机组电价的通知
(鲁价工发[2000]278号 二000年八月十日)
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关于调整山东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0]876号)文件精神,你公司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364元(含邹县电厂1-6#、十里泉电厂1-7#和莱城电厂1#机组),电网代售电价为每千瓦时0.4113元,自2000年7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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