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时间安排
根据中央编委办公室关于“2000年底完成全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于9月进行布置,按照“统一时间,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要求,力争今年底基本完成。
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
批准收取事业单位登记费的通知》(财综字[1999]192号)和《
关于事业单位登记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433号)的规定,事业单位登记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其收费收入应按规定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上缴同级国库,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核拨。各级编委办公室登记管理机构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同级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杜绝在登记收费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编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级编委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重要举措,事关我省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各级领导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各级编委办公室要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有利于稳定的原则,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首先,要做好宣传。这次登记是全省事业单位首次法人登记,对于建立全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利用新闻媒体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让事业单位充分了解实施登记管理对于适应市场经济。保障其自身权益的必要性,明确登记管理的内容、方法、程序及其自身在登记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提高登记管理的透明度。其次,要搞好培训。省和地、州、市编委办公室要组织从事登记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相关法规,学习登记管理的业务知识,提高登记管理工作业务水平,切实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管理。第三,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物价、民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和支持机构编制部门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全省事业单位登记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
六、为确保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拟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