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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制定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函[2000]213号 二000年八月九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四川师范大学:
你院飞院(2000)91号《关于2000年新生入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有关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院大学学历教育学生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飞行专业、交通运输专业每生4500元/年;与四川师范大学联办的空中乘务专业每生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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