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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规范退工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的通知

  九、各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要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解释退工登记手续等办事程序,做好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并加强联系,协调动作,为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提供服务。
  十、本通知自二000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000年八月十七日

  附样张之一:

苏州市职工退工(失业)后档案转移保管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文化程度  首次就业时间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区    街道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退工原因
  转移保管档案材料 共   册,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
  退工(失业)职业本人签名
  职工档案转出(退工)单位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职工档案转入保管单位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转出(退工)单位负责填写,经退工职工、转出、转入单位三方分别签名、盖章后,各执壹份留存。

  附样张之二:

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公民身份证号
  就业登记证号
  (劳动手册)  户口所在地 区   街道(乡镇)
  家 庭 地 址
  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本次失业前工作单位
  单位经济类型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职工失业原因
  本次就业期间足额缴费年限 年
  失业前视同缴费年限 年
  本次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 元
  以下由审核单位核定后填写
  本次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个月  确认上次未领完失业保险金 个月
  逾期办理退工手续应扣除期限 个月  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个月
  确认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 元  本次核定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 元
  核定门诊医疗包干补助费标准 元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审核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核部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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