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本市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聘任、职务升降、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等政策规定,以及非领导职务设置和职数管理办法、任职资格审查办法等,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本市国家公务员任用制度,规范任免程序和方法;指导、协调各区县、各部门任免工作;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负责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研究各部门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的比例,确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指标;负责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委托工作;研究和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研究拟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协调、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市职称改革方面的有关工作。
(七)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负责管理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组织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编制外国专家需求计划,组织、联系、接待国外专家团组;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在国外建立相应的智力引进和培训站、点;负责本市国家公务员和人事系统工作人员出国培训工作;负责来华在京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其他专家的选拔、奖励等管理工作;负责优秀青年科技骨干基金的资助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进修的选派工作。
(八)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人才市场体系,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研究拟订本市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市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订人才市场信息发展规划和信息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业务许可和管理制度;研究制订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指导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推动本市人事代理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国(境)外人才中介机构和组织进入本市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
(九)流动调配处
研究拟订外埠人才向本市流动和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及协调安置工作;负责拟订本市国家公务员回避、交流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余缺调剂和人事调配工作,综合管理各类干部调京审批工作。
(十)工资福利与退休处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和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干部休假工作;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政策、规定及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研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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