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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关于长岛风力发电公司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电力工业局关于长岛风力发电公司电价的通知
(鲁价工发[2000]271号 二000年八月十日)


烟台市物价局、烟台电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山东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876号)文件精神,长岛风力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暂核定为每千瓦时0.90元,电网代售电价为每千瓦时1.023元,自2000年7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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