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
贵阳一中、六中、师大附中普通高中学费收取标准的批复
(黔价经[2000]311号 二000年八月二十一日)
贵阳市物价局、教委、财政局:
你们《关于在贵阳一中、六中、师大附中进行普通高中收费调整实验的请示》(筑价字[2000]56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教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黔价经[1999]250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贵阳一中、六中、师大附中三所学校进行调高学费实验,学费收取标准由每生每学期650元调整为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