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房
屋开发企业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0]147号)
涉外分局、开发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征收管理工作,了解超税负返还政策结束后,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房屋开发企业的经营及纳税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外商投资房屋开发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区内外商投资房屋开发企业。
二、检查期限
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至二000年六月三十日。如发现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
(一)营业税
1.是否按税法规定,以收到预收款项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时申报缴纳营业税。
2.有无设虚假单位和个人往来隐瞒收入,偷逃营业税情况。
3.有无做假账或将收入款入小金库,隐瞒收入,偷逃营业税情况。
4.有无以房换地、以地换房,应交而未交营业税情况。
5.有无计算错误,多交或少交营业税情况。
(二)城市房地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