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治部
负责监狱系统干警队伍建设、培训教育、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警务、警衔评授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晋升、聘任工作;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承办机构编制、国家公务员管理和直属单位人事、出国政审和领导班子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协调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三)狱政管理处
组织监狱执行刑罚,负责管理罪犯的收押释放;指导狱内侦查工作及对狱内重特大案件的侦破;指导罪犯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统一调遣罪犯,指导防逃追捕和应急防暴工作;组织实施狱务公开,受理罪犯及其亲属的申诉与控告;审核死缓、无期罪犯减刑和死缓罪犯的执行及少年管教人员的延教、缩教、提前解教,审批罪犯的保外就医工作;负责罪犯信息资料的管理;组织协调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负责与武警看押部队的协调和联系。
(四)教育改造处
指导全系统对罪犯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和监狱办特殊学校工作;负责对罪犯开展个别教育和辅助教育;负责对罪犯的分押、分管、分教工作;指导监狱对犯情分析研究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调查;负责监区文化建设和监狱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少管所工作。
(五)生活卫生处
督促检查全省监狱罪犯生活费和囚被服等物资供应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检查罪犯日常生活用品供应情况以及副食基地的规划建设;指导罪犯传染病及其他疾病的预防与治疗;指导全省监狱医疗部门业务;负责保外就医的医疗鉴定;指导全省监狱监区卫生、绿化、美化工作;督促检查全省监狱罪犯劳动保护管理情况;负责制定全省监狱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和生活卫生统计工作。
(六)生产科技处
拟定全系统科技、安全、环保、企管等有关工作计划、安排;负责全系统生产运行及劳务创收工作,负责全系统企业管理、企业改革、资产重组工作;负责全系统监狱经济工作的考核;负责全系统的科技管理、科技创新、新产品的开发应用,监督管理企业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年度污染治理项目计划的实施及新建、改建项目的安全环保审查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指导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
(七)计划基建处
编制监狱系统经济发展、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农业、狱政设施投资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省监狱布局调整、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负责基建、技术改造项目的调研、评审、申报、立项,以及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批;负责各种建设资金的落实、使用和管理;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基建财务管理、贴息申请、贷款及年度基建财务决算;负责全系统工业、农业、服务业、固定资产、劳动情况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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