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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监狱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0]6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00年8月5日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74号),陕西省监狱管理局是省司法厅管理的负责全省监狱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监狱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省监狱监管改造。监狱经济、队伍建设工作。
  (二)管理全省监狱。负责全省监狱的布局调整和内部机构的设置、合并、撤销;编制监狱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受理罪犯及家属的申诉和控告;审核重刑犯的加减刑和审批罪犯的保外就医。
  (四)负责协调全省监狱企业的生产运行及经营管理,组织项目论证、产品开发、科技创新。
  (五)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监狱系统资源、基建、装备、设施等。
  (六)制定监狱系统财产、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狱经费和罪犯劳动生产设施及生产经费的编制、申报和管理,对监狱企业资产经营和损益进行监督审计。
  (七)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工人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统筹及留场就业人员的教育管理。
  (八)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管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报道。
  (九)负责全省监狱系统工会、共青团组织的管理和监狱理论研究及监狱的对外开放工作。
  (十)完成省政府、司法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监狱管理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了解、掌握全省监狱工作情况,组织信息调研、政策研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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