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二)计划科技处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划。统一管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财务计划、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购置和处置,审批和监督管理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全系统技术计发、科技成果推广、科研立项、信息服务,建设和管理信息网络。负责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与奖励等工作。研究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与发展。负责防伪技术推广应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解释。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受理对行政执法的投诉和申诉。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工作。管理和组织宣传、新闻发布工作。
(四)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关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系统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具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调查研究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协调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五)质量处
编制和实施全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质量工作。推广、普及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制定名牌战略的规划和计划,培育、扶持、认定名牌产品;组织实施全省质量奖励工作。负责全省的质量指标统计、考核工作。负责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统一管理工作,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组织对企业的现场审查。组织重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管理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
(六)监督稽查处
负责全省产品质量监督计划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审批工作。组织实施省级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统检、定期检验、报验和专项抽查工作,并依法公布。负责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中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和整改工作。规划全省质量检验机构。组织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协助国家局管理在陕国家级质检中心的工作。管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受理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有关案件的举报、投诉并依法查处。承担案件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违法案件的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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