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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大连盛泰多品种食盐价格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大连盛泰多品种食盐价格的批复
(辽价轻字[2000]6号 2000年8月10日)
大连盛泰海化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误报多种食盐价格的请示》(大盛泰字[2000]第3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
在保证精制碘盐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允许生产经营企业加工生产销售多品种食盐,其价格按省定附表价格执行。
2、
多品种食盐必须按食盐专营渠道供应及销售。
3、
表中未列的其它多品种食盐,由省委托所在地市物价局参照省定价格的原则核定具体价格,并报省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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