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粮食局、四川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做好大春粮食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粮食局、四川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
分行、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做好大春粮食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粮发[2000]48号 二000年八月二十八日)


各市、州粮食局、财政局、物价局、农发行支行:
  今年的粮食收购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政十分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8月22日,全省收购粮食近35亿斤,比去年同期多收10亿斤。目前,我省大春粮食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进一步贯彻全国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计综合(2000)115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大春粮食收购工作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不准限收拒收。各级粮食主管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是“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核心,是党和政府保护农民利益和维护农业基础地位的一项基本政策。在收购主体增加的情况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更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大春粮食收购工作。一要切实做到常年常时挂牌敞开收购,不准限收、拒收和停收;二要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质量标准,价格水平,收购品种,服务措施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收购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三要继续挖掘仓储潜力,抓紧在建粮库建设,腾仓并库,同时配备好检测、化验等各种仪器设备,确保敞开收购的需要。四要切实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收购工作作风,备齐药品、茶水,设置凉棚,实实在在地为交粮农民服好务。五要认真执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政策。优质粮食一定要优价收购,取信于民,并严格实行单收、单储、单加工、单销售、单核算,以促进粮食产业结构的调整。六要加强对大春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制,分片包干,深入基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粮食、财政、物价、农发行等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监督大春粮食收购工作,保证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对拒收、限收,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切实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确保补贴资金正确使用和及时拨补到位。落实好粮食风险基金,是确保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保护农民利益,顺利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的粮食风险基金,要首先保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发生的超储费用利息的正常开支。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及时地根据粮食购、销、存等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财政补贴资金。各地必须把应负担的粮食风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预算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及时定额到位,各级财政部门与粮食、农发行和粮食购销企业密切配合,按省财政厅、农发行、粮食局川财商(1999)131号文件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