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我省事业
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8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事厅《关于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1999年9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议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00]78号)精神,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我省拟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为确保该项改革的顺利实施,2000年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然后逐步推开。现提出以下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脱钩、分类、转制、搞活”的路子,结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精简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速高素质社会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通过改革,建立起符合各类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的科学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二、改革试点工作的内容和范围
(一)改革试点工作的内容。
1、实行人员聘用制。实行人员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试点单位在人员使用上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原来的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二是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三是由行政依附关系向人事主体转变;四是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实行聘用制的重要一环是科学设定单位内部岗位、合理确定人员总量和结构比例,按需设岗,人员竞争上岗,按岗聘用。人员聘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规范聘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