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假日办),负责全省假日旅游协调小组的日常事务,落实协调小组的各项决定,联系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召开假日旅游联席会议,督促检查有关假日旅游的实施情况,确保各项协调工作顺利进行。假日办设在省旅游局,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蒋明政任主任,省旅游局局长钟勉任副主任。
2、省假日旅游信息统计中心负责每个“黄金周”的节前预报、节中预警、节后统计和提供新闻发布数据等工作。中心设在省旅游局,由省旅游局1位副局长任中心主任,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统计工作和假日旅游接待的预报、预警,各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方面的信息收集并报中心统一汇总上报。
3、省假日旅游调度中心设在省旅游局,由省旅游局1位副局长任中心主任,负责制定全省假日旅游接待的有关规范和要求,指导各地旅游部门做好旅游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与假日旅游有关工作和假日旅游期间的游客投诉管理。
(二)市(地、州)和重点县(市、区)假日旅游的组织机构。
1、成都、乐山、阿坝、绵阳、德阳、宜宾、自贡、雅安、眉山、甘孜、凉山、广元等市(地、州)和峨眉山、九寨沟、松潘、都江堰等重点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假日旅游指挥部,建立高效协调、应变力强、信息灵通的指挥体系。指挥部要加强整体调度和部门联动能力,形成合力,负责假日旅游市场现场指挥与调度,及时处理一切突发事件。其他旅游温冷地区也可根据当地情况组建相应机构。
2、假日旅游重点市(地、州)、县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组建假日旅游信息统计中心,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发布本地有关假日旅游的统计信息,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其他地区也要按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假日旅游统计工作。
(三)建立假日旅游值班制度。省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每年三个“黄金周”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员,负责假日旅游组织协调、信息统计传递、处理投诉及对紧急情况和供需矛盾等的及时处理。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假日旅游工作的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在节目前15日内报省假日办。
四、加强预报与宣传工作,及时引导游客
(一)省旅游局和省统计局是全省旅游信息发布的主体。根据统计预测,负责拟定每个假日旅游的宣传口径和宣传计划并对外公布,正确宣传和引导假日旅游消费。省旅游局会同省统计局及时建立假日旅游信息统计制度和预报系统,负责对全省重点旅游地区和重点旅游景区的假日接待情况以及交通运输部门的客运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各主要旅游地区旅游局要对本地区主要景区景点、公路客运、餐饮、商品销售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