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通知
(川办发[2000]109号 2000年8月22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6号,以下简称《通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和支持旅游业的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对培育我省旅游支柱产业、建设旅游大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迎接“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到来,保证假日旅游健康发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发展假日旅游的重要意义
去年,国务院决定增加法定休假日以来,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旅游热情,国内旅游空前火爆。我省“五一”期间共接待旅游者300多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56%,创历史新高。假日旅游推动了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有力地拉动了内需,繁荣了地方经济,促进了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化。由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工作,提前强调抓好旅游服务工作,因此,我省在“五一”这个“黄金周”,不仅没有发生重大投诉,而且投诉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但是,假日旅游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交通运输运力不足,景区景点容量不够,服务设施短缺等影响服务质量,个别地方还有哄抬物价现象。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方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调力度,解决假日旅游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假日旅游健康发展。
二、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确保假日旅游安全有序进行
假日期间,大量旅游者集中涌向省内主要景区,安全和服务工作非常重要。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一)铁路、民航、交通等部门要在“黄金周”到来之前,制订好客运运输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合理调度,准备一定的机动运力以应急需,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及水路客运市场管理和车辆、船舶的维修保养,坚决打击甩客、宰客以及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运输车辆、船舶要安全行驶,司驾人员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二)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消防管理,严厉打击欺客、扒窃等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加强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的消防设施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在各主要旅游景点、线路建立健全报警系统,及时处理旅游治安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