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武汉市公共交通票价的批复
(鄂价能交字[2000]260号 2000年8月30日)
武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公共交通票价的请示》(武价经费[2000]151号)收悉。由于燃油价格调整,城市公共交通营运成本支出大幅度增加,根据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和你市听证会的意见,同意调整你市公共交通票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汽电车客票价格
普线车由现行0.50元/人次调整为1.00元/人次,专线车由现行1.00元/人次调整为120元/人次,10路双层客车由现行1.00元/人次调整为1 50元/人次,高级车(全封闭运行空调车)由现行开空调2.00元、不开空调100元统一调整为200元,郊区公交线路票价实行1.00元(8公里)起价、0.50元(4公里)累进。
(二)月票价格
职工通用月票由现行24元/张调整为30元/张,学生月票由现行8元/张调整为10元/张,市郊长线月票由现行30元/张调整为40元/张,其他月票由你市参照同幅度调整。
(三)市区轮渡客票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