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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新闻出版局(陕西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和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报刊的评奖;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督管理全省印刷业。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依法管理出版物市场,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保护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负责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认定。
  (八)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印刷、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出版、印刷和征订发行工作。
  (九)管理全省著作权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负责全省著作权涉外工作,审核涉外著作权贸易合同,管理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十一)负责全省古籍出版规划工作;统一管理书号。
  (十二)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省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局属单位的职称管理。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内设8个处(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闻出版系统计划统计、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研究提出全省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建议和拟定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节措施;拟订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承办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省内外新闻出版动态方面的研究。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
  负责全省图书出版社的行业管理。负责全省古籍出版规划工作;审核上报新建(变更)图书出版社;审批省内出版社图书选题出版计划、图书形式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全省图书对外出版项目;负责书号发放工作;负责图书审读和评奖;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中小学教材、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出版工作;对全省各图书出版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情况和图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查处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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