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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关于在公安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深入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意见的通知

  (二)监情分析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监情分析会,主要由看守所向中队介绍在押人员情况,共同分析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研究落实重点在押人员、重点监室的监管和执勤措施。会议一般由看守所主持,双方领导人和驻所检察及有关人员参加。
  (三)安全检查制度。县(市、区)公安局组织着守所和中队联合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主要检查所、队双方安全意识是否牢固;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监管执勤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监室内和在押人员是否藏有可借其行凶、暴狱、脱逃、破坏、自杀等危险违禁物品;在押人员加戴的手铐、脚镣是否牢固可靠;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检查后要联合进行讲评,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策,分工负责,及时解决。重大节日或必要时,可随时组织检查。
  (四)双向监督制度。所队双方实行双向监督,保障其他制度措施的落实。监督内容:看守所干警主要监督武警中队是否按规定查哨;哨兵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战士与人犯有无乱拉关系现象;执勤和“三共”活动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武警中队主要监督看守所值班干警是否坚守岗位;每天巡查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提审人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干警有无违反监管规定的现象;“三共”活动制度是否落实。监督方法:实行“三卡一书”,即双向监督卡、武警中队作风纪律监督卡、监情动态通报卡和执勤隐患通知书。
  (五)联合演练制度。双方除应有各自的预案外,要制定共同的联合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练。必要时可随时进行。平时,部队组织执勤方案演练时,看守所干警应协同参加,给予指导和配合。
  四、组织领导
  (一)省公安厅和武警总队成立“三共”活动领导小组,省公安厅厅长胡太平任组长,省武警总队总队长王万兴、政委汤秀庭和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乐天任副组长,省武警总队参谋长冯兴平、政治部主任杨海成、后勤部部长陈福江和省公安厅监管处处长党永春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监管处,承办活动的日常事务,省武警总队司令部作战勤务处、政治部组织处派员参加。省“三共”活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订“三共”活动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领导全省看守所、武警中队开展“三共”活动;加强检查指导,把握活动的正确方向;结合执勤工作“三个一遍”,每年对“三共”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总结经验,适时普及推广。
  (二)各地市分别成立“三共”活动领导小组,由地市公安处(局)长任组长,武警支队支队长、政委和公安处(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安处(局)监管科和武警支队机关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的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具体组织领导各县市武警中队与看守所开展“三共”活动;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抓好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三共”活动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讲评;协调解决执勤设施和涉及执勤、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实施“三共”活动的评比与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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