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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关于在公安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深入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武警
总队关于在公安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深入开展“共建共管
共保安全”活动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0]11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关于在公安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深入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是新形势下促进看守所和武警中队建设,更好地发挥公安、武警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公安、武警基层单位的具体体现。它适应了新形势下监管执勤工作的客观规律和要求,对于密切双方关系、加强相互监督、促进队伍建设、确保目标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市一定要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建设,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其他重要目标也要借鉴此办法,在目标单位和武警中队广泛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努力实现共保安全、促进建设、确保稳定的目标,为西部大开发和陕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00年9月7日

陕西省公安厅、武警陕西省总队关于在公安看守所

和武警中队深入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的意见


  为确保看守目标安全,促进看守所和武警中队的全面建设,根据公安部《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特拟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安工作、武警部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勤规定》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武警部队领导管理体制、执勤任务范围、兵力使用、执勤设施建设等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针对看守所和武警中队担负任务的实际,结合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三项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以下简称“三共”)活动。活动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主,以落实有关监管勤务规定制度为主,坚持共性问题共抓,个性问题分抓,通过共建、共管,进一步密切队所关系,提高双方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文明管理、执勤能力,达到共保安全、促进建设的目的。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在“三共”活动中,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贯穿始终,下功夫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广大监管民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监管民警的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监所管理,确保目标安全。
  二、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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