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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实施意见

  7.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家庭旅馆和其他临时旅游住宿设施的统一规范与管理,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规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要根据不同的市场要求,规划和发展不同档次的家庭旅馆,统一纳入行业管理。
  8.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景区景点和社会服务单位的市场交易和食品卫生的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和旅游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欺客宰客等行为,努力创造文明、卫生的旅游环境。
  9.环境保护和建设、林业等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防止超负荷游览和环境污染。重要的生态旅游区要积极引导、逐步推广环保车辆。
  六、加强对假日旅游的引导
  1.做好全省假日旅游的信息通报和宣传报道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46号文件的要求,湖南电视台和湖南人民广播电台要开辟专栏,免费定时发布由省旅游局和省统计局提供的信息,正确引导旅游行为。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区要建立相应的旅游信息发布和预报制度。同时,要加大假日旅游宣传报道力度。广播电视部门及 新闻媒体要配合旅游等有关部门提前制定 假日旅游宣传计划和方案,及时准确地报道 假日旅游工作,引导旅游消费行为。加大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搞好网上旅游宣传。 每个“黄金周”到来之前,要定期召开假日旅游信息发布会,有针对性地介绍假日旅游市 场预测、产品情况和接待准备工作等。
  2.建立旅游信息统计制度和预报系统。 要在全省建立假日旅游统计预测体系,包括对假日前的预测、预警,假日期间的跟踪、监测,假日后的统计、汇总。省旅游局和省统计 局负责对全省假日旅游的统计和预报工作。各主要旅游城市统计局和旅游局负责对本 市内主要景点、住宿设施、交通客运、旅游客流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预警。交通(铁路、 民航、公路、水运)部门、重点旅游城市、重要 旅游区、商业等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 合,及时通报信息。
  3.重点景区景点要在显要位置树立告示牌,动态公布本旅游区(点)最新客流数量 及客流分布。
  4.增辟新的旅游景点和旅游路线,防止热点过于集中,并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旅游者的假日旅游需求。要在巩固完善现有旅游 线路、旅游产品的基础上,引导更多的旅游者到长沙海底世界、浏阳大围山,常德花岩溪、夹山、壶瓶山,郴州东江、莽山,株洲炎帝陵,湘西吉首、猛洞河、凤凰,新宁良山、永州舜帝陵和语溪碑林等景区景点旅游,鼓励和引导水上旅游、特色旅游、城郊度假游、田园生态游、农家休闲游、高科技农业游、工业科技游等新的旅游形式。现有旅游区要增辟新的线路、景点和开发新的产品。各地要大力发展和组织区域性旅游。全省要抓好旅游线路和规划,力求多形成几条黄金旅游线路,并确保线路规范、旅游方便、体现湖南特色。
  5.充分发掘湖湘文化,组织开展有特色、健康向上的旅游文化活动和民俗风情表演,丰富旅游者的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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