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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205国道滨州段河沟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205国道
滨州段河沟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2000]250号 二000年八月二十五日)


滨州地区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鲁政字(200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5国道滨州段河沟收费站(序号为82号)车辆通行费标准公布如下:
  1、1吨以下(含1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10元;
  2、1吨以上至5吨(含5吨)的机动车辆(汽车挂车不另收费(下同)),每车次收费15元;
  3、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20元;
  4、10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25元;
  5、20吨以上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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