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事业改革处研究提出全省煤炭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各类煤炭企业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煤炭企业减员增效、扭亏增盈、下岗分流,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定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管理省煤炭工业局专项经费;负责煤炭工业法规管理工作,提出贯彻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措施;负责四川煤炭行业执法监督和检查;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新闻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煤炭工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其中:副局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单列管理行政编制1名。
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略)
附: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煤安司办字[2000]第14号)
附: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二000年六月十五日)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四川煤炭工业管理局改组为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垂直管理。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直属机构,实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调整内部结构和优化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能,结合四川省煤炭工
业实际,制定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
2、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上级授权,组织查处煤矿伤亡事故。
3、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煤矿救护队及其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5、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