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研究拟定本省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及“三五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与管理工作;负责来陕(回国)定居专家审批等管理事宜;研究完善博士后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省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政策法规;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科技副县长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责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指导实施;承办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专业技术职称处(省职改办)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的核定和检查工作;负责职称评审组织机构的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组织、审批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的考试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核发工作;承办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交办事宜。
(七)人才流动开发处
负责全省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指导全省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负责执行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省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参与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实施方案的制定,提出本省所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拟定有关人员的调配政策,负责我省重点建设、科研项目所需人员的筹集引进和援藏支边人员的选调及回陕后的安置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省属、部属驻西安地区单位从外地调任公务员和其他干部的调配审批工作;研究拟定“农转非”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解决省级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夫妻两地分居及配偶子女的“农转非”问题;负责调干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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